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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发展冷链物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8-09-17

为着力解决我省冷链物流配送短板,快速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减少农产品流通损耗、扩大销售半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居民消费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发展冷链物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行动部署,以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畅通流通渠道,实现农产品全链联动,有效助推全省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采用各种方式筹集资金,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参与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企业主体,基金引导 。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基金,重点支持国有龙头企业在省内开展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为企业参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坚持统筹兼顾,全链联动。 注重生产、流通和销售,线上线下相结合,支持生产端、城乡仓储及终端配送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突破销售瓶颈。

(三)主要目标。

——2017年,全省冷库库容达75万吨、冷链运输车辆达700台,肉禽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20%,果蔬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8%,降低冷库运营成本10%,实现全省9个市(州)冷链物流中心全覆盖。

——2018年,全省冷库库容达120万吨,冷链运输车辆达1000台,肉禽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25%,果蔬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11%,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实现冷库全覆盖。

——2019年,全省冷库库容达160万吨,其中产地预冷达30万吨,冷链运输车辆达1400台,肉禽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30%,果蔬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15%,建成以贵阳和遵义为中心,市(州)所在地为枢纽,县(市、区、特区)为节点,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末梢的冷链物流网络,形成覆盖范围广、运营成本低、使用效率高、“冷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实现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预冷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冷链物流覆盖面。 在省内果蔬主要产区,建设或改建一批具有分级包装、预冷仓储、初级加工等功能的气调库和冷藏保鲜库;在省内禽蛋、肉类主要产区,建设或改建一批具有集中屠宰、肉类排酸、预冷加工等功能的冷藏、冷冻保鲜库。围绕省内主要城市农产品交易市场和集配中心,扩建现有温控设施,建设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较强、覆盖较广的农产品冷库。

 (二)打通低温运输全链条。 鼓励大型冷链物流企业购置冷链运输车辆,大幅度提升省内冷链运输能力,强化推广产品冷链运输全程监控技术,形成生产端到销售端的无缝连接冷链物流体系。推进生产基地、农贸市场与第三方大型物流企业整合库存资源,开展共同配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对农产品产量小、分布散的地区,支持冷链物流企业购置移动式冷库,延长果蔬保鲜期,实现全程低温运输。

 (三)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 支持贵州省物资集团、省供销集团等重点省属国有龙头企业,支持贵阳农投集团、遵义铁投集团等重点市属国有企业,在省内开展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信托担保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社会企业采用PPP、基金扶持等融资模式,扩大融资渠道。发挥好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支持现有大型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配套制定冷链体系扶持政策。

 (四)搭建冷链物流大数据信息平台。 运用大数据手段,将生产、加工、流通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建立集信息发布、全程温控、车辆跟踪、货物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冷链物流大数据平台。支持传统农贸市场开展信息化改造,形成立足全省、辐射全国的冷链物流信息网络。

 (五)建立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 以国家冷链物流相关标准为依据,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冷链物流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健全适合我省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开展冷链质量安全监管溯源体系建设,实现食品溯源、质量安全、监控监管等与冷链建设融合发展。

 (六)不断深化加工环节。 鼓励龙头企业建设集采购、分拣加工、冷链配送等服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中央厨房(净菜加工集配中心),统一配送至机关院校、企业厂矿、餐饮酒店等大型团体客户。以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销售终端”的销售模式,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水平。

 (七)加快建设冷链配送终端。 围绕城市消费需求,开展生鲜农产品进社区行动,加快“电子商务+冷链配送+智能提货”的生鲜农产品零售直销模式发展,缩短中间流通环节。采用“农户+流通企业+消费者”的模式,整合现有社区各类公共资源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一批生鲜自提柜、社区生鲜店、生鲜直销车等,实现城市大型社区冷链配送终端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大力招商引资引进其他社会资金投向冷链物流业,重点支持贵州省物资集团、省供销集团等2至3家省属国有龙头企业,贵阳农投集团、遵义铁投集团等7家左右市属国有流通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业务,对产地型冷库建设和冷链运输车辆购置给予适当补贴。

(二)完善用地政策。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将新建冷库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出让金按工业用地标准执行,支持农村合作社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产地型冷库。盘活工矿、仓库等低效闲置资源,改扩建为冷链物流设施。

 (三)降低冷链设施用电成本。 对冷链、冷库设施用电,采用工业电价进行征收;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开展“电量打捆”直接交易试点。

 (四)加大冷链配送保险力度。 引导保险业与冷链物流行业开展合作,探索开办冷链货运险,使保费与单车货物价值挂钩,对农产品冷链运输过程提供保障。

 (五)解决进城难的问题。 对省内冷链运输车辆,统一核发城区全天无限制通行证。在城区冷链农产品配送点增设临时装卸车位。

 (六)加强组织保障。 省商务厅牵头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七)做好项目督查。 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省、市(州)、县(市、区、特区)重点督查范围,成立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强化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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